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8〕15号)精神和我校校历安排,现将我校2019年清明节放假事宜安排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
4月5日(星期五)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二、工作要求:
(一)请教务部门和各教学单位做好有关教学安排的调整工作。
(二)节假日期间,学校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,确保假期期间校园安全稳定。
特此通知。
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
2019年4月4日